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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文化概論綱要·第四講:子學正道

2020-09-09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 

中華文化概論綱要·第四講:子學正道

子學者,諸子之學也,其書籍在“四部”之“子部”。四部之中,子部收錄諸子百家著作和類書,包括儒家類、兵家類、法家類、農家類、醫家類、天文演算法類、術數類、藝術類、譜錄類、雜家類、類書類、小說家類、釋家類、道家類等十四大類,其中天文演算法類又分推步、算書兩小類,術數類又分數學、占侯、相宅相墓、占卜、命書相書、陰陽五行、雜技術七小類,藝術類又分書畫、琴譜、篆刻、雜技四小類,譜錄類又分器物、食譜、草木鳥獸蟲魚三小類,雜家類又分雜學、雜考、雜說、雜品、雜纂、雜編六小類,小說家類又分雜事、異聞、瑣語三小類。子部,其分類及範圍本無限定,是故,但凡主張、學說、理論之作,方術、技能、類書、雜記之書,均可歸入此類,外國傳來之說亦可歸入此類。

《漢書·藝文志·諸子略》:“諸子十家,其可觀者九家而已。皆起于王道既微,諸侯力政,時君世主,好惡殊方,是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,各引一端,崇其所善,以此馳說,取合諸侯。其言雖殊,辟猶水火,相滅亦相生也。仁之與義,敬之與和,相反而皆相成也。《易》曰:‘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。’今異家者各推所長,窮知究慮,以明其指,雖有蔽短,合其要歸,亦《六經》之支與流裔。使其人遭明王聖主,得其所折中,皆股肱之材已。仲尼有言:“禮失而求諸野。”方今去聖久遠,道術缺廢,無所更索,彼九家者,不猶愈於野乎?若能修六藝之術。而觀此九家之言,舍短取長,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。”

一、尊道重德之學

諸子之學,魚龍混雜,正偏兼有,是非並存,故須以道義為標準,衡量其是非,調節其過與不及。若無視道德,則是妄言亂說、胡作非為。

1.讀諸子之書,必須以經學正道為前提

諸子之書,情況複雜。有路正而未達未全者,如儒家;有路偏而正邪兼有者,如其他各家。未讀經而直接讀諸子之書,如不知路而妄行,如盲人摸象,入於旁門左道而不知。讀經而後再讀諸子之書,如順藤摸瓜,如執尺量物,如以規矩測方圓,長短高下正誤可知。先讀諸子之書而後讀經,若能以經度量諸子則可,若以諸子而懷疑經則不可。

2.學不至於天人之際,不可謂之學。

華夏文化,講究效法天地之道以成就人道,以人道貫通天地人之道。若將天地人割裂開來,僅憑個人或人類之私智設計、發明、創造,則非華夏之學。西方科學側重人智、人見而利用天地萬物以謀利,乃至掠奪侵犯天地萬物,故有戰天鬥地、改天換地之說。

二、以道治器之學

孟子曰:“或勞心,或勞力。勞心者治人,勞力者治於人。治於人者食人,治人者食於人,天下之通義也。”天下之人,必有分工。勞心者,君臣與士人也。勞力者,農工商也。然而,士農工商被稱為四民。士者,志于仁而學道,得志可以輔君安民,或可以為君為民,而以堅持道義為宗旨。農者,種糧菜、飼禽畜、養桑蠶,以解決人之衣食者也。工者,製工具器皿,以供人日用、勞作者也。商者,通有無者也。君臣與士之職責,在於遵道敬天行教化,以使農工商各得其利、各得其樂,由此而安居樂業,養生喪死無憾。百工製器,若為厚生利用,則應勸勉;若為奇技淫巧,則應制止。

1.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

超越於形象之上者,謂之道;有形成象者,謂之器。人得于道或合於道者,謂之德。西方科學,唯重有形成象者,而未及於道,由此所得者,僅可稱之為知識、規律。

2.技藝器物之學,須有正道做節制和引導

技術、藝能、器物之學,若無正道加以節制與引導,就則易失去方向,甚至趨於邪惡。西方科技之路,今已使人類誤入歧途,侵犯天地萬物,侵犯他人、他國,使人類窮奢極欲,惟有人類不願承認,不願意止步,或者無法止步而已。

三、尚正存偏之學

“防民之口甚於防川”,“兼聽則明,偏信則暗”,“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”,此乃中華古訓。華夏正道,非欲防民之口,而欲廣開言路。諸子之說雖有偏狹,乃至有錯謬,若非邪惡,則允許存在。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曰:“《春秋》大一統者,天地之常經,古今之通誼也。今師異道,人異論,百家殊方,指意不同,是以上亡以持一統;法制數變,下不知所守。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,皆絕其道,勿使並進。邪辟之說滅息,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,民知所從矣。”“及仲舒對策,推明孔氏,抑黜百家。”樹木不可無主幹,故朝廷須倡導華夏正道;樹木不可無枝椏,故天下不可不存諸子之說。

1.正氣浩然,邪毒不侵

華夏正道,重在養正,其次糾偏祛邪。糾偏乃為歸正,祛邪以求保正。正道不立,則根基不牢,乃至熬成災難。中醫之道可稱典範。文天祥《正氣歌序》:“餘囚北庭,坐一土室,室廣八尺,深可四尋,單扉低小,白間短窄,汙下而幽暗。當此夏日,諸氣萃然:雨潦四集,浮動床幾,時則為水氣;塗泥半朝,蒸漚曆瀾,時則為土氣;乍晴暴熱,風道四塞,時則為日氣;簷陰薪爨,助長炎虐,時則為火氣;倉腐寄頓,陣陣逼人,時則為米氣;駢肩雜遝,腥臊污垢,時則為人氣;或圊溷、或毀屍、或腐鼠,惡氣雜出,時則為穢氣。疊是數氣,當侵沴,鮮不為厲,而予以孱弱,俯仰其間,於茲二年矣,幸而無恙,是殆有養致然爾。然亦安知所養何哉?孟子曰:‘吾善養吾浩然之氣。’彼氣有七,吾氣有一,以一敵七,吾何患焉!”

2.天地之間,正邪並存

天氣輕清,地氣重濁,人間乃是天地之氣交雜之處,因此,必然使輕重並有,清濁同在,正邪俱存之處。重在以道調陰陽。君子之道能行於天下,則小人可安可化。小人之道風行於天下,則君子難以存身伸志。經典所載之道,是聖賢君子之道,如太極;諸子所傳之學,如小人之道,似陰陽、四象、八卦、六十四卦。若無經典而僅有諸子,則如陰陽、四象、八卦、六十四卦而無太極,必如一盤散沙而無統緒。

3.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

偏離正道,則為異端。專攻異端,始或速效,而終成大害;用力愈深愈久,其害愈大。朱子《論語集注》:範氏曰:“攻,專治也,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。異端,非聖人之道,而別為一端,如楊墨是也。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,專治而欲精之,為害甚矣!”程子曰:“佛氏之言,比之楊墨,尤為近理,所以其害為尤甚。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,不爾,則駸駸然入於其中矣。”《孟子集注》:程子曰:“楊墨之害,甚于申韓:佛氏之害,甚于楊墨。蓋楊氏為我疑於義,墨氏兼愛疑于仁,申韓則淺陋易見。故孟子止辟楊墨,為其惑世之甚也。佛氏之言近理,又非楊墨之比,所以為害尤甚。”

四、儒道墨法之學

春秋之前,無家派之別,亦無諸子之分。孔子和老子,不自稱儒或道,是故,雖以“子”稱孔子與老子,然而,須知孔子乃是至聖,老子乃是道君。至聖所傳之道,載於六經,“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”,立人道以通天地之道,以天地之道通自然之道也。道君所傳之道,載於《道德經》,以自然之道言天地之道,以天地之道言人道也。時至戰國,方有諸子紛爭,因此而將此前之人列入各家,此後之人則或限於門派,或成雜糅拼湊。戰國諸子,乃是大道分裂、禮崩樂壞之產物,非中華文化鼎盛期。戰國諸子,除孟子外,所立所傳,皆是一家之說,可謂之私學。《韓非子》稱儒墨為當時之顯學。儒家之中,以孟子為正,荀子有偏差。道家之中,莊子近於正,楊朱則偏謬。墨家之中,墨翟為大,似正非正。法家之中,韓非為大,綜括商鞅、慎到、申不害之說,違道甚多。儒道墨法四家,當時顯耀,故有“顯學”之稱。

1.諸子之儒:

“六經之儒”與“諸子之儒”不同。“六經之儒”,在《漢書·藝文志》為“六藝略”,兼涵道德禮樂政刑而且六者貫通。《六藝略》曰:“六藝之文,《樂》以和神,仁之表也;《詩》以正言,義之用也;《禮》以明體,明者著見,故無訓也;《書》以廣聽,知之術也;《春秋》以斷事,信之符也。五者,蓋五常之道,相須而備,而《易》為之原。故曰‘《易》不可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’,言與天地為終始也。至於五學,世有變改,猶五行之更用事焉。古之學者耕且養,三年而通一藝,存其大體,玩經文而已,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,三十而五經立也。後世經傳既已乖離,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,而務碎義逃難,便辭巧說,破壞形體;說五字之文,至於二三萬言。後進彌以馳逐,故幼童而守一藝,白首而後能言;安其所習,毀所不見,終以自蔽。此學者之大患也。”

“諸子之儒”,《漢書·藝文志·諸子略》:“儒家者流,蓋出於司徒之官,助人君順陰陽、明教化者也。游文於六經之中,留意于仁義之際。祖述堯舜,憲章文武,宗師仲尼,以重其言,於道為最高。孔子曰:‘如有所譽,其有所試。’唐虞之隆,殷周之盛,仲尼之業,已試之效者也。然惑者既失精微,而辟不正者又隨時抑揚,違離道本,苟以嘩眾取寵,後進循之,是以五經乖析,儒學浸衰,此辟儒之患也。”“諸子之儒”以“顏曾思孟”為正,而復聖顏子無書,恕聖子思子、亞聖孟子皆直接或間接傳於宗聖曾子,故儒家正宗在曾子,其書以《孝經》與“四書”為主。儒家所重這,“道德”之德、“禮樂”之禮、“政刑”之政,皆重其本也。荀子倡性惡已失大本,王霸並重、禮法兼用之說失去本末主次。

2.道家之學

道家以《老子》為尊,《莊子》為次,推崇道德,講求無為,崇尚自然;善讀者讀之可以明道,不善讀者讀之易偏於陰謀。欲知“道”,須先知“性”;欲知“自然之道”須先知“天地之道”,欲知“天地之道”,須先知“人道”。《漢書》曰:“道家者流,蓋出於史官。曆記成敗、存亡、禍福古今之道,然後知秉要執本,清虛以自守,卑弱以自持。此君人南面之術也,合於堯之克攘,《易》之嗛嗛,一謙而四益。此其所長也。及放者為之,則欲絕去禮學,兼棄仁義,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。”

3.墨家之學:

墨家之經為《墨子》,兼相愛則無父,交相利則尚利,尚儉而非攻。然而,墨者“以自苦為極”,“捨己為人”;崇尚天志而尚人之利。《諸子略》:“墨家者流,蓋出於清廟之守。茅屋采椽,是以貴儉;養三老五更,是以兼愛;選士大射,是以上賢;宗祀嚴父,是以右鬼;順四時而行,是以非命;以孝視天下,是以上同;此其所長也。及蔽者為之,見儉之利,因以非禮,推兼愛之意,而不知別親疏。”

4.法家之學

法家側重於維護君主之權位,強調富國強兵,以法統其國,以術御臣民,以勢保君位,以富強以稱霸。韓非子綜合商鞅之法、慎到之勢、申不害之術,秦始皇與李斯應用之,後世亦往往將法家之“法”與“術”誤認為是儒家之“刑”與“政”。《諸子略》:“法家者流,蓋出於理官。信賞必罰,以輔禮制。《易》曰‘先王以明罰飭法’,此其所長也。及刻者為之,則無教化,去仁愛,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於殘害至親,傷恩薄厚。” 《要指》:“法家不別親疏,不殊貴賤,一斷於法,則親親、尊尊之恩絕矣。可以行一時之計,而不可長用也。故曰嚴而少恩。若尊主卑臣,明分職不得相逾越,雖百家弗能改也。”

五、其他各派之學

戰國時代,除了儒道墨法四家之外,尚有眾多其他學派。一下擇要加以簡單介紹和評判。

1.名家

名家重視正名,若以為主,則易流於空泛辯論。《諸子略》:“名家者流,蓋出於禮官。古者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。孔子曰:‘必也正名乎!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。’此其所長也。及譥者為之,則苟鉤鈲析亂而已。”

2.縱橫家與兵家:

縱橫家重視外交,若以為主,則會結盟稱霸,增大戰爭規模。《諸子略》:“從橫家者流,蓋出於行人之官。孔子曰:‘誦《詩》三百,使于四方,不能顓對,雖多亦奚以為?’又曰:‘使乎,使乎!’言其當權事制宜,受命而不受辭。此其所長也。及邪人為之,則上詐諼而棄其信。”

兵家重視用武用計,若以為主,則易流於窮兵黷武,甚至屍橫遍野。《孟子·離婁上》:“善戰者服上刑,連諸侯者次之。”《孟子集注》:“善戰,如孫臏、吳起之徒。連結諸侯,如蘇秦、張儀之類。”《藝文志》:“兵家者,蓋出古司馬之職,王官之武備也。《洪範》八政,八曰師。孔子曰為國者“足食足兵”,“以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”,明兵之重也。《易》曰“古者弦木為弧,剡木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”,其用上矣。後世燿金為刃,割革為甲,器械甚備。下及湯、武受命,以師克亂而濟百姓,動之以仁義,行之以禮讓,《司馬法》是其遺事也。自春秋至於戰國,出奇設伏,變詐之兵並作。”

3.陰陽家

陰陽家注重天文曆法與人事的吉凶關係,但容易使人著迷。《諸子略》:“陰陽家者流,蓋出於羲和之官,敬順昊天,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民時,此其所長也。及拘者為之,則牽於禁忌,泥於小數,舍人事而任鬼神。”

4.農家:

農家重視農桑,但否定君臣民之職分區別,崇尚同物同價,則會擾亂國家社會。《藝文志》:“農家者流,蓋出於農稷之官。播百谷,勸耕桑,以足衣食,故八政一曰食,二曰貨。孔子曰‘所重民食’,此其所長也。及鄙者為之,以為無所事聖王,欲使君臣並耕,誖上下之序。”

5.雜家:

雜家重視綜合眾說而成一體,但是,正道絕非可以拼湊而成。《藝文志》:“雜家者流,蓋出於議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,知國體之有此,見王治之無不貫,此其所長也。及蕩者為之,則漫羨而無所歸心。”

6.小說家:

小說家重視平抒發民百姓之言,但是,往往偏離雅正之道,而流於庸俗。《藝文志》:“小說家者流,蓋出於稗官。街談巷語,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。孔子曰:‘雖小道,必有可觀者焉,致遠恐泥,是以君子弗為也。’然亦弗滅也。閭裏小知者之所及,亦使綴而不忘。如或一言可采,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。”

7.醫家:

醫家源於神農氏。《神農本草經》為藥學之經,明朝李時珍修訂為《本草綱目》;《黃帝內經》為生理、醫理、針灸之經,分為《素問》《靈樞》,以黃帝與岐伯、鬼臾區對答而成書;張仲景《傷寒論》為方劑之經。中醫之學,乃中和之醫學,非與西醫相對而言,故不可以西醫為標準而衡量中醫。中醫之學,以陰陽五行、五臟六腑之象、經絡穴脈、望聞問切、天人感應立論,重在調節陰陽五行、固本培元,講究陰陽、寒熱、表裏、虛實八綱而辨證施治;用藥,講究君臣佐使,無物不可入藥;製藥,不用提煉之法,成以藥丸散湯膏為主;治療,以藥石針砭、按摩推拿為主;療病,多是醫生前往病人之家,而非病人看醫生。

六、外來異邦之學

華夏文化立足于人道,而貫通天地人為一體,且是自然、健全、完整之體系,既自強不息,且厚德載物,故不拒外來學說,但须依據道義加以判別,須明主客之別,且不可食而不化、拼湊添加。譬如人之飲食,須使所飲所食化為血肉骨、精氣神,而不能使之夾雜於血肉骨之中。

1.五大正教:

東方三教有儒教、道教、佛教;西方二教有耶穌教(天主教、基督教、東正教等)、伊斯蘭教。此五教,均為聖人秉承天命所立志五大政教,皆有引人向善之功,但因所在地域不同,而方式方法有所不同。天下之人,當求其同,各存其異,和而不同,共致天下太平。五教之中,從中華而言,儒教如主,道教為如輔,佛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如客。主不可不立,客來不可不敬,但須避免喧賓奪主、反客為主、惡意侵犯者。

儒教雖亦稱為教,但與其他四者有所不同。儒教“敬鬼神而遠之”,但不寄望於天地鬼神,而立足于此生此事之“天賦使命”,以及“人之自正”;儒教“六合之外,存而不論”,“下學而上達”,“貫通天地人之道”,但立足于“身、家、國、天下”,“恭己正南面”;儒教“貫通政教”而非“政教分離”;儒教無入教儀式、信教標誌、準用寺廟或道觀或教堂,處處皆是道場。

2.西方學說理論和制度

西方文藝復興後,如尼采所言:“上帝死了,人也死了。”其學說理論,猶如諸子之一家,有可參考之處;但也多有未達於道甚至偏離於道之處,立足于“私利”以設計、修正、創新、競爭、個性冒險,立足于維護“私利”之“權利”、“法律”,立足于利用天地、宗教、萬物,以科技而謀求“最大私利”。其學說理論本身亦求新、求異、求奇,但崇尚“自由、博愛、平等、自由”,實則“只有永恆利益,沒有永恆朋友”。

西方當今之制度,可謂全由人為設計而成,不知效法天地之道,更不知大道,因此,有短期和局部之大利,卻有永恆和廣泛之大害;當今流行的西方的學說理論和制度,基本上都是以自私為根基而展開的,因此,從總體上來說,是違背華夏之道的。

2.馬克思主義

馬克思主義,志在消除人類之剝削、壓迫,致力於人類和平,此與儒教儒學可謂殊途同歸,是兩者可以融通之處。然而,其一,此主義無“效法天地之道”前提,亦非以“道義”為標準,是故,所謂融通須以此提升;其二,此主義乃是“理想”,亦即“理論之構想”,必以堅信、堅毅為前提,憑藉堅信則其心非由性而發,如同其心無根。其三,此主義必以“實踐-總結-再實踐-再總結”之方式進行,近於“試驗”,然而,國家與人生禁不起試驗;其四,此主義“以革命暴力而消滅暴力”,可謂“未盡善”,與“以善止善”不同。其五,此主義側重以物質與財富解決人生與社會之問題,“物質決定意識”,此如“萬有引力定律”適用與地球,而不適用與太空。其六,此主義建立於“對立統一”、“否定之否定”基礎之上,在西方無根,在中國亦無根。是故,所謂“馬克思主義中國化”,在於以“中華文化包容馬克思主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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